利害關係人的鑑別與溝通,是落實企業社會責任的基礎,新安東京海上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透過適當溝通方式,了解其合理期望及需求。本公司導入並依循AA1000 SES利害關係人議和標準(Stakeholder Engagement Standards)的五大原則,由CSR報告書編輯小組與各部門共同討論,並參考同業之利害關係人群體,根據依賴性、責任性、影響力、多元觀點、關注張力等特性鑑別出主要的7大類利害關係人:通路夥伴/供應商、股東、員工、媒體/外部評比機構、社區/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公協學會/政府機關、客戶/網路社群。
為了解利害關係人對於本公司之經濟、人權、社會與環境面等關切議題,我們透過問卷調查方式,收集來自內部與外部不同管道之意見,亦建立以利害關係人為主要對象的議和方式與管道,並充分了解主要對象的需求及對公司的期許,妥適回應作為公司決策的參考,期能與各利害關係人共創及共享永續經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