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費者保護法

本公司保險商品受財產保險安定基金之保障

財產保險安定基金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代保險業墊付要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依有效契約所得為請求之範圍,限於依保險法第六條設立之財產保險業及外國財產保險業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總分支機構銷售之保險契約。但不包括分入之再保險業務。(以上依照財團法人財產保險安定基金動用範圍及限額規定辦理)

本公司商品或服務所生紛爭之處理及申訴之管道

一、就金融消費爭議事件先向本公司客服中心提出申訴,本公司應於收受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為適當之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回覆提出申訴之金融消費者;金融消費者不接受處理結果者或本公司逾上述期限不為處理者,金融消費者得於收受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爭議處理機構申請評議。

二、本公司紛爭之處理及申訴之管道電話:0800-050-119。請點選連結下載詳細內容︰

財產保險投保須知人身保險投保須知

個人資料保護法

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本公司針對客戶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遵守「個人資料處理保護法」之規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應告知之事項,告知客戶蒐集、處理及利用客戶相關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上開告知事項已公告於本公司官網,如有任何問題或不同意其告知事項,請洽詢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50-119。

請點選連結下載詳細內容︰履行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義務內容

人身保險不保事項

請點選連結下載詳細內容 人身不保事項內容

2021.10.25 V1.1

我們的承諾

Always Stand By 服務隨時在

堅持「顧客至上」的服務理念,傾聽客戶需求,為保險嵌入精進多元服務及豐沛商品研發,交織成綿密的服務據點及通路,協助社會大眾應對各項風險,讓客戶最珍貴的財產及人身擁有最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