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不便險理賠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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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資蒐集聲明暨同意
  1. 已有紙本送件申請時,請勿使用此平台重覆申請,重覆送件申請並不會比較快喔!
  2. 若不同意個人資料提供,將無法使用本平台。
  3. 僅開放事件日起2年內之事件申報。
  4. 本平台僅作申報理賠使用,請將理賠申請書正本簽名連同申請文件寄回指定服務地點,始完成理賠申請
  5. 所申請金額不代表實際可理賠金額。最終理賠金額以保額為上限。
  6. 欲申請其它項目,請將理賠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寄至本公司進行受理。
個人資料蒐集告知聲明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告知書】(本告知作業係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六條第二項、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辦理)

新安東京海上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本公司)辦理您的理賠申請而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病歷、醫療或與事故經過相關的查證等個人資料,均為評估理賠義務之履行、辦理再保險或風險評估等,以利執行保險業務目的之用途。

本公司僅會蒐集因上述業務所必要之個人資料,故該資料會在前述蒐集目的存續期間及依法令規定執行業務之期間內被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除了基於再保險業務或委外業務執行之需要會在我國境外處理及利用之外,僅會以電子檔案或紙本形式於我國境內供公司及上傳產壽險公會建立查詢系統,或與本公司的委外廠商、保險事業發展中心、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及其他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之處理及利用。

本公司保有您的個人資料時,您可以至本公司各服務據點或透過免費客戶服務專線查詢、請求閱覽或製給複本。若您的個人資料有誤或記載不完全,您可以書面通知補充或更正,但依法您應為適當的理由說明;若尚有其他疑義時,您也可以書面通知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

本公司基於上述原因而須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時,若您選擇不同意或是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本公司將可能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因此遲延或無法提供對您的服務或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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