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險係承保車輛因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體傷或財物損失時,在法律上對事故受害者應負賠償責任並受到賠償請求時,以車主投保之保險金額為最高上限,視實際損失賠付。但如為死亡或體傷事件,必須由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先行給付,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不為給付之部份方由本險賠付。 本險性質上雖與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同為汽車責任保險,但強制險並不包括事故第三人財物損失之給付,然而一般行車事故產生時,車輛的損失將隨之產生,強制險僅針對事故受害人傷亡之給付,面對可能的財物求償,車主於投保本險後,保險公司將依約負賠償之責。